林務局為鼓勵農友與民眾採取對瀕危物種族群及重要棲地保護有利的作為,委託臺南市政府辦理臺南地區「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本次方案以臺南市區域農地為主,針對水雉、草鴞與水田棲地,推行瀕危物種及棲地生態給付。
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10年9月30日(四)止
【申請人資格】
1.實際耕作農民(包含農地之地主、承租人、他項權利人等)。
2.農業、社會企業機構。
3.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農業團體、農場。
4.依法設立或登記之民間團體、社區發展協會、基金會。
5.未領有林務局獎勵造林、農糧署對地綠色給付(生產環境維護)、友善或有機補貼者。
【方案說明】
生態服務給付包含兩類:瀕危物種生態服務給付、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二擇一申請),以年度為單位,可於不同年度選擇不同類別。每案土地面積不得小於0.1公頃、申請面積(實作面積)最高5公頃。
一、瀕危物種生態給付:
1、水雉a方案:本方案限定於臺南市官田區的水田申請。
檢核條件:於作物收成後維持蓄水狀態致翌年1月底,且不灑播具農藥之稻穀,每公頃每年最高可核發8千元。
2、水雉b方案:本方案限定於臺南市官田區的水田申請,且需先達成a方案條件才可申請。
檢核條件:田區全期不使用除草劑、毒鼠藥、獸夾、毒餌、鳥網、非友善的防治網,產品需符合農藥安全規範。同時符合a、b方案,每公頃每年最高可核發2萬元。
3、草鴞方案:本方案限定於臺南市大內、新化、關廟三區申請。
檢核條件:田區全期不使用除草劑、毒鼠藥、獸夾、毒餌、鳥網、非友善的防治網,且產品需符合農藥安全規範,每公頃核發2萬元獎勵金。
二、重要棲地生態給付:
棲地維護方案:本方案限定於臺南市官田區的水田申請。
檢核條件:田區全期不使用除草劑、毒鼠藥、獸夾、毒餌、鳥網、非友善的防治網,產品需符合農藥安全規範,並需維持休耕期間蓄(湛)水狀態,每公頃核發2萬元獎勵金。
【應附文件】
1、臺南市瀕危物種生態給付申請書或臺南市重要棲地生態給付申請書。
2、申請人身分證影印本(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農業企業機構、農業團體應檢具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
3、土地謄本。
4、申請人非土地所有人,須檢附以下文件二擇一:
(1)、土地租約。
(2)、土地使用同意書,為多人持有,需另附全部共同持分人簽名或切結書。
5、多人共有或承租耕作之土地申請,須檢附以下文件二擇一:
(1)、土地共同持分人同意書。
(2)、土地使用切結書,並附上土地分管圖為依據。
6、農委會各單位或縣(市)政府舉行之友善農業輔導課程及研習之學習時數證明,至少4小時(可後補)。
7、存摺封面影本
【申請方式】
1.自行下載申請表單及證明資料,完成資料填寫。
2.申請農戶請於110年9月30日(四)前(含當日郵戳為憑)將申請表單寄至
70253臺南市南區文南路67號2樓,收件者:慈心基金會 康小姐收。
3、主旨載明:【臺南生態給付】。
4、聯絡窗口:慈心基金會康小姐(06)2646831 #512
~~ 時程一覽表 ~~
【表單下載】:
生態給付申請書:
多人共有或承租耕作之土地申請,須檢附以下文件二擇一:
2.土地使用切結書
申請人非土地所有人,須檢附以下文件二擇一:
1. 土地使用同意書
2. 土地租約(無下載,附上現有土地租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