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日起「稀有物種」將調整為「受脅物種」
綠色保育標章自2011年成立,至今已屆十年。保育標的也由最初的「保育類動物」,擴大至包含棲地營造在內的七種。
為進一步擴大農田保育的範圍,有效維護農田生物多樣性。原定七種保育標的中的「稀有物種」將調整為「受脅物種」,將族群遭受威脅之物種納入綠色保育的受理範圍,盼能藉此提升保育效益。定義修正如下:
「受脅物種」:族群分布區域侷限、數量稀少,或族群數量下降快速且尚未列入「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中之物種。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和林務局所共同發布之各類「臺灣紅皮書名錄」為準則,書中所述臺灣受脅等級為易危(VU)以上的動物,或者其他經公正專業者審查同意列入生產過程須特別保護之動物。
受脅物種名錄將隨特生中心紅皮書名錄定期更新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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