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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訊息 2015 / 10 / 16 2702

 

20151016 

 

這幾天,IFOAM在韓國召開的研討會,以「 Organic 3.0: The Next Phase of Organic Development 」為主題,探討當前有機產業的願景、趨勢,以及真實得以朝向永續發展的創新。在網路上,關於這個會議的內容報導不多,猜測應該仍是以腦力激盪的討論為主。在IFOAM臉書上,倒是有張照片的標題發人深省:Baseline or “minimum” requirements to call a product “organic”?

台灣呢?在雙十連假也舉辦了「2015第八屆亞洲(台灣)有機樂活產業展」,並以「有機3.0-翻轉世代」為主題,舉辦了為期三天、講師陣容星光熠熠的國際有機產業的趨勢論壇,試圖搭上這波有機3.0的熱潮。

單純就有機3.0而言,雖然這一系列的論壇沒有太多具有建樹的討論;不過,對比起國際對此議題的討論,我認為這也是非戰之罪。儘管如此,在包括IFOAM亞洲主席周澤江教授、美國OTA資深貿易顧問Robert Anderson,以及日本北里大學陽 捷行等講師所分享的國際經驗,以及國內有機研究各領域知名學者與實踐經驗(通路、驗證機構)的分享,就我個人來說,依舊收穫頗豐。後文僅就個人觀點,簡單整理數點在這次會議中的見聞,拋磚引玉供志同道合者一同切磋。

我認為,台灣有機農業在2007年、2009年受政策支持下,呈現了前所未見的成長榮景,但近年來確已陷入停滯、難以突破的現象,從有機3.0的精神出發,台灣未來的有機產業發展應審慎重視:

一、 重新定義「有機」

全世界都一樣,「有機」已經是一個被法律給「規範」的專有名詞,然而我們並不應該迴避過去數十年來,怎樣才算是「有機農業」的討論,這本是一個持續釐清與發展的歷程,更別提長久存在於生產者與消費者間,甚至不同型態生產者間對這個產業的認知歧見。面對持續在科學專業與草根之間衝突的惡化,吾人不難發現有一方的人總指責對方沒理念,只是不用農藥的慣行農業;另一方,也往往不甘示弱地回應對方不理性,只願沉緬於遙不可及的鄉愁。

一個持續相互攻訐的產業,總是難以健全的發展,因此我認為IFOAM所提出的有機3.0,雖然在實際操作面未臻成熟,但起碼在這眾聲喧嘩的歷史階段起了一個頭,讓我們可以有機會緩一緩腳步,重新檢視當前完全「為法規」所定義的「有機」是否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當然,隨著有機市場的逐年擴張,我們必須正視廣大消費者的影響力,要改變這群人對有機農業的既定定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二、 「管理」或「促進」的法規制訂

延續對有機定義的討論,實際上法規對於這個產業的介入,是一個化繁為簡的過程。以美國有機農業國家標準(NOS)為例,即是一個從多元分流→全國一致標準的發展過程。在台灣,2007年所謂「有機新制」的建立,雖然解決了市場上的混亂現象,且在「法」的位階上從行政命令提升到法律管理的層次,但就其內涵來說,只是消極地對有機農民、業者的管理,未見對這個產業的願景與期待。

欣見台灣在有機法規的制訂上,除管理辦法外,在民間多年來的努力下已完成民間版的「有機農業促進條例」,立法院的版本亦將面世,這總算是一個好的開始。

怎麼說呢?從國際上的有機農業統計數據來看,會發現在許多國家生產與消費的情況是有落差的,意即在發展有機農業的目的上,有其明確的政策方向:為了出口的經濟考量或國內環境永續的目的。無論如何,只要對於這個產業的發展有所想像和目的,單純以罰則為主的管理辦法就有其侷限,必須有積極鼓勵意義的「促進法案」搭配才足夠。

三、「主流」與「另類」的共存發展

就實踐來說,無論是全世界或台灣,有機產業都出現兩套截然不同理念的發展。但就法令來說,目前仍以「第三方驗證」作為唯一認定,這樣的作法不難理解—方便管理,但就如前文所提到的,缺乏產業戰略佈局的想像。這關係到對於有機農業的發展,如何才算是台灣生產環境的最適規模、發展單位的思考;然而,檢視台灣的地理區位與國際情勢,若「糧食安全」、「食品安全」與經濟發展同等重要,則如何讓當前已然分化的發展途徑受到對等的關注與對待,是法規與政策制訂無可迴避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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